新农商法治网巴中讯 12月22日上午,记者从巴中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自2021年1月1日起,全市所有河流天然水域10年禁捕。

按照长江流域重点水域“十年禁渔”工作统一安排,12月16日,巴中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检察院、发展改革委、公安局、生态环境局、交通运输局、水利局、市场监管局、林业局等九个部门联合发布《通告》,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。
《通告》中界定了长期性和10年禁捕范围以及两个时段,划分了全面禁捕和特许捕捞两类情形,明确了垂钓爱好者“一个允许、三个禁止”,做到了接受举报与从严打击“两个结合”。
据介绍,2020年1月1日起,巴中市4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及1个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已实现全面禁捕。
2020年7月1日前,全市5区县、67个乡镇、234个村、4081公里河流岸线、1100条河流、共1029艘渔船、1875名渔民全面完成退捕上岸,目前全市退捕渔民参保率、转产就业率均达到100%。
据巴中市农业农村局总畜牧师苟斌才介绍,今年以来,全市共查处违法捕捞案件37件,行政处罚案件23件35人次,移送司法机关14件,追究刑事责任17人,处罚款7.11万元,基本实现“四清四无”目标,全市禁捕退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。
《通告》中确定了巴中市5个保护区长期性禁捕的范围和时段,以及10年禁捕的范围和时段。通告规定:禁捕区域,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鱼类繁殖期,禁止一切垂钓行为,10年禁捕区域严格禁止多线多钩、长线多钩、单线多钩等对水生生物资源破坏较大的钓具钓法。
《通告》中公布了禁渔举报电话0827-5261218,凡证据确凿、查证属实的,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《四川省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〉实施办法》进行处罚;构成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“长江禁渔”涉及面广、政策性强、社会关注度高。巴中市农业农村局总畜牧师苟斌才表示,下一步,巴中将从四个方面抓好推进落实,确保“十年禁捕”禁得住、不反弹。一是压实主体责任,推动禁捕落地落实;二是强化舆论导向,努力营造养护渔业资源、保护长江生态的良好社会氛围;三是联动执法监管。继续会同公安、市场监管等部门紧盯捕捞、运输、销售等环节,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,加快形成“不敢捕、不能捕、不想捕”的良好态势;四是健全长效机制,完善应急处置预案,着力构建专管群管结合、人防技防并重的执法监管新格局。